市直各团组织:
根据团衢发[2006]25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选举我市出席衢州市第五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和构成比例
1、衢州市第五次团代会代表,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代表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信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
3、除专职(党员)团干部外,代表年龄不超过28周岁。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年龄超过28周岁的必须是党员。
4、在坚持代表条件,确保代表先进性的同时,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中,团的专职干部代表占40%左右;党员不超过60%;各条战线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代表占8%左右;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应有学生、少先队辅导员、少数民族等方面代表。
二、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1、我市共有代表名额49人,按照选举办法“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的差额”的规定,代表候选人名额应为60人,按比例分配到市直各团组织(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一)。
2、市直各团组织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在团组织的指导下进行,要广泛征求团员意见,要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
3、代表候选人产生后,要认真填写《衢州市第五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于4月7日前报至江山团市委。
三、相关要求
召开共青团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是全市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望市直各团组织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迎接衢州市第五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江山市委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