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团内选举制度、发展团员制度、团员的教育管理制度 |
|
来源:共青团江山市委 发布时间:2007-8-3 |
|
一、团内选举制度。 1、根据《团章》规定,直属库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改选。 2、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二、发展团员制度。直属库团组织要正确贯彻团员发方针, 既要掌握好青年入团的标准,还要严格掌握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 三、团员的教育管理制度。 1、团员证制度。团员证主要有以下功能: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接转团员组织关系;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的资格证明;作为团员超龄离团的永久纪念。 2.团员的奖励与处分及团籍处理制度。 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开除团籍等五种形式。 团籍即团员资格处理是一项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出国团员的团籍处理;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处理等等。 3.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制度。 基层团的组织应该把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建立严格的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管理团费账目,严格收支手续, 团的支部要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缴和支出情况。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团员, 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4.团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团的组织生活, 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 从而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5.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团章明确规定,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 直属库团的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意义,掌握正确的推荐方法, 切实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推荐对象的确定工作、推荐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 |
|
|
|
|
|
|
|
|
|
版权所有:共青团江山市委员会(http://www.jstsw.com) |
|
电话: 0570-4961618 地址:江山市府大楼 邮编:32410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制作维护:江山信息网 浙ICP备06045570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