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山市委主办 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天气预报:
 2月23日:多云 9-17℃ 微风     2月24日:多云10-18℃ 微风    2月25日:阴 11-20℃ 微风      2月26日:多云 11-22℃ 微风       2月27日:阴有小雨 10-18℃ 微风        2月28日:小雨 8-14℃  微风
网站首页工作要讯基层动态文件资料特色推荐青年卡服务专区 青联青企协 品牌工作调研工作图片报道视频播放青年留言
关于成立“绿业”农村贫困大学生
来源:共青团江山市委  发布时间:2008-9-1  点击数:593

 

 

 

关于成立“绿业”农村贫困大学生

助学基金的协议

 

 

甲方:江山市绿业有限公司

乙方:共青团江山市委

 

为切实帮助农村贫困大学生上大学,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全力打造实力江山,江山市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发起成立江山“绿业”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由共青团江山市委(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具体操作,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定如下协议:

一、资助对象

助学基金原则上用于资助江山生源的全日制本、专科农村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重点是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管理

1、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受资助贰仟元整,半年下拨一次,每次下拨壹仟元。资助标准可根据基金及社会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2、资助对象产生的程序:

1)资助对象的产生实行年度本人申请制。

2)乙方负责对申请人上报情况的审查核实,并确认受助名单。

三、基金募集

1甲方每年以太阳山寺当年收入之50%仙霞关当年门票收入之3%入助学基金。其中2005年度总额不少于肆万元,之后每年度总额不少于伍万元。

2、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捐赠。

3、受资助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在有偿还能力之时,以一次或分次的方式返回助学基金。

4、乙方负责基金设立的审批及基金募集的对外宣传活动。

4、募捐须坚持合法、自愿的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不得以募捐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四、基金管理及使用

1、甲方享有对“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冠名权。

2、乙方负责管理助学基金的使用,应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动态管理,下拨的各种款项应及时、全额转拨到位,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甲方有权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有明确使用意向的捐赠,应尊重捐赠者的要求,但不得超出助学基金的实施范围和特定内容。

4、乙方每年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并主动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基金增值

1、基金增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循“安全、合法、有效、流动”的原则。

2、基金增值的途径主要有:

1)存入银行收取利息;

2)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增值;

3)其他合法增值途径。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十年。

 

 

 

 

    方:         (公章)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版权所有 2011 江山青年网 http://www.21js.com 维护